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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警禁收现金 协管员不参与执法

  据最新消息,公安部近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须切实实行罚缴分离,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另外交通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严禁其从事交通违法处罚、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

  据悉,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视频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实行罚缴分离,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同时交通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严禁其从事交通违法处罚、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对于收“黑钱”搞“三乱”的警察,必须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在各级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公路“三乱”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近一段时间,极少数地方又出现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对此黄明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根除“三乱”顽症。当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经费保障不到位、交通协管员工资发放不及时甚至靠罚款解决工资的客观事实,各地必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加强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在全国公安交警系统集中组织开展执法教育整顿,尤其要检查“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缴分离制度落实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经费支出与交通违法罚款挂钩,以罚养人等问题。同时,要加强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经费待遇的保障,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由地方财政统一保障相关待遇。凡是地方财政无法保障的,一律不得由公安机关自筹经费招聘或留用交通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