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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城市消协建议:质量退车不应收折旧费

 据最新消息,近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香港、澳门、杭州、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昆明、西安等21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向国家质检总局送交意见书,提出因质量问题退换的汽车,不应收取“折旧费”或合理使用费;销售商说明了瑕疵的,只能就瑕疵部分免责,而不能整车免责等七条意见。

    近几年中国汽车消费快速增长,一跃成为全球最大市场,与之相随的则是居高不下的投诉率。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汽车行业投诉量同比上升51.1%,创历史新高,是所有投诉商品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其中,6个月以内新车用户的投诉比例占投诉总量的60%以上,汽车投诉主要集中于价格5万—20万元的汽车产品。没有“三包”的保障,汽车消费维权成为一大难点和热点,车主维权无门,在闹市砸车泄愤,“诋毁”汽车品牌信誉的报道频频出现。2002年底中消协通知各地征集汽车“三包”意见,然而至今九年易九稿,执行标准却仍未制定出。

    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于10月26日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包括消费者、汽车厂商等16位听证代表一致欢迎或支持汽车三包,希望尽快出台。呼吁设立第三方独立权威的鉴定机构,是听证会上出现频率最多、要求最强烈的声音。昨日,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在此基础上,联合提出了完善《征求意见稿》的七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