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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质疑免费高速公路

    “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真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我们感叹政府终于在让利于民上有所进步时,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中增加的上述条款,让我们仿佛从天上回到了人间。


    《意见稿》推出之后,媒体对“受免费政策影响或可延长收费”的做法,几乎呈现一边倒的批评之势,其中也不少感情激烈、言辞犀利者。笔者归结这些评论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是大家质疑的焦点:


    第一,公路免费以天计,而公路延长收费,则以年计。政府去年开始推行的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费政策,到底是让利于民,还是为最近几年高速公路超期收费提供借口?这是大家对于《意见稿》中提出的“受免费政策影响或可延长收费”的最直接质疑。对此有官员说,节假日免费政策的根本不是让利,而是为了提高通行率,缓解道路压力。言下之意,让利于民只是我们一厢情愿,政府和政府手上的高速企业,依然是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



    第二,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只是针对7座以下的车型进行免费,7座以上以及大货车都要照常缴费。那么既然考虑到高速公路公司的利益,要延长收费标准,那是否意味着在延长收费的时间里,七座以上的车型就可以免费通行呢?如果不是,那么这些车辆的利益又该如何保护?


    第三,高速公路收回成本后又转变成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继续收费,这些高速收费企业,到底应该成为公益性企业,还是应该继续作为盈利性企业,为政府收取更多买路钱?据资料统计,中国的收费高速占高速之比全球首屈一指,14万公里的收费公路,有10万公里在中国。美国9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只有7800公里收费,占比仅为8.8%;英国的绝大多数高速路均不收费;德国的客车不收费等等。



    第四,高速企业在收回成本之后,原则上被要求只收取养路护路的费用,但是成本何时收回、养路护路的费用到底要多少,这些涉及到收费标准的长短、高低的关键,到底是由谁在监督,又是如何监督的?去年,媒体曝光的济南黄河大桥、浙江台州椒江大桥等四座大桥的延长收费,均是有合法依据。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25年的收费年限,到底是不是限制?去年6月份,国家五部委曾经宣布从去年6月20日到今年5月31日清理国内的收费公路大桥,期限将至,不知清理结果如何?是否公布、何时公布?



    第五,政府是否应该还路于民,由政府扛起为民修路的大旗?我们每年缴纳的税负中,是否应该包含了政府修路养路的钱?如果财政捉襟见肘,那么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豪车等花费,在各方的申讨之下不降反长,成为民众诟病又无可奈何的最大痛处?


    以上五点,是目前大家对于我国高速公路日益成为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的焦点。然而,如果再往深入处思考,我们不禁要问,导致这些矛盾的诞生以及始终无法解决的根源又是在何处?我认为,投资性经济增长模式,加上政府信息的不对等公开,是造成当前局面的更深层次原因。


    中国的大政府相比较国外的小政府,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主导了我国经济的高速腾飞。经济高速增长的一大动力,就是政府主导的建设和投资,这当然也包括已经建立起来的高速公路网。然而,建设和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如此明显,同时也就限制了我国经济转型的动力,这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经济转型不成功,为了保持增长,就只能继续建设和投资。这就造成政府无论没钱也要举债建设,甚至官员为了政绩而不断修路修桥。


    另外一方面,中国的收费高速公路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来源,若这些财政来源只是又完全服务于新的投资建设,没有为政府的其他花费提供支撑,那么政府的投资和建设意愿就远没有现在这般强烈。在高速公路的收费之下,我国的财政收支才能够继续保持现在的状态,所以现阶段,指望政府以及政府旗下的高速公司让利于民,那就只能是天方夜谭。



    所以,要想让高速公路逐步成为人民的公路,首先必须要改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其次就是要求政府将此方面的收入来源彻底公开。这里的公开,必须是建立在完全真实的基础之上,如果公开的都是假数据,那么它只能成为掩盖事实真相的幕布,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通过合理的信息公开机制,不仅防范腐败的继续滋生,更可以防范的是一些公开潜规则上的花费,比如公款吃喝、旅游和豪车消费等。


         归根结底一句话,只要政府收的每一分钱,我们都能真正知道花到哪里去了,那么它们通过一切与民争利的手段来增加财政的积极性就会被削弱,让利于民才有可能成为现实,高速公路才能成为免费的午餐。其实,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每年缴纳的税负中,就已经为此做了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