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各有不同 听律师&法官讲维权故事

  纠错  2012-5-17 13:04:00  纠错 推荐指数:    加入收藏

故事每日发生各有视角的不同,需求天天变化,惟有调查方可知晓,走进法务工作者的生活,了解法律视角如何看待汽车案件,对话法务工作者,明晰他们的汽车生活。

自2012年3月15是家用汽车成立维权特别行动组之后,家用汽车遍邀全国从事法务我作的热心读者,成立了家用汽车法务资深团队,本期特别策划让我们全面展现他们的观点,他们的需求和他们知性的魅力。

睿·雾里看花

“利”往往牵动人心,“益”往往乱人心智。诱惑无处不在,莫让利益的诱惑给你造成莫大的悔恨。

案例回放

武先生于2010年初倾尽积蓄购得奔驰高档轿车一辆,但由于武先生的家与单位距离很近,所以奔驰车常闲置于家中。某日,武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租车公司经理,得知该租车公司可以高价向个人租车,并且表示武先生的车如果出租他们可以给到月租金数万元,并会免费为该车加装GPS跟踪装置等防盗装置。由于武先生的朋友也已经把自己的爱车租给了该汽车租赁公司,并且如数取得几个月的租金,且想到这样两年时间就可以将买车的钱挣回来,武先生不禁心动了。经过慎重地考虑,武先生最终同租车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将车交付给了该公司。刚开始,武先生如数拿到了3个月的租金,但后来租车公司就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付款。六个月过去了,武先生不仅没有拿到全部的租金,还被租赁公司告知奔驰车已经丢失。

武先生听到丢车的消息非常气愤,他找到租车公司,租车公司告知武先生车被人骗走了,租赁公司已经报案,让武先生去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武先生后来去公安局办了手续,但案件至今未能破获。

武先生也曾将租车公司告上法院,虽然获得胜诉,但由于租车公司没有偿还能力,判决只能是一纸空文,法院也只能终止案件的执行。又因为武先生的保险合同中有禁止租赁的条款,保险公司也拒绝赔偿。

律师体会

租车行业近年来日益繁盛,租车公司也如雨后春笋,但国家对于该行业的相关管理和法律规制尚有欠缺。许多小公司为了谋取暴利,往往会给出租人开出较高的租金,但却在欠缺调查的情况下就将车辆冒险租给不明底细且无任何抵押或者担保的用户而获取更高的租金,导致车辆被骗、被盗的案件大量发生,而最终使作为出租人的汽车车主大受损失。希望武先生的惨痛教训能再次提醒我们大家,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诱惑的背后都可能是危险的陷阱。

“租车行业近年来日益繁盛,租车公司也如雨后春笋,但国家对于该行业的相关管理和法律规制尚有欠缺。”

律师意见

1.汽车在法律上最大的特征是动产(不动产如房产)但以不动产的方式进行管理,所以进行车辆交易我建议大家一定要办过户。

2.尽量不要为别人“背户”,“背户”有很多风险,一旦车辆涉及重大侵权赔偿案件而实际车辆使用人又欠缺偿还能力,将难免受到牵连,虽然可以向侵权人追偿,但债权人一般没有偿还能力,否则也不会要“背户”人代偿了,这样损失将不可避免。

3.需要建议大家的是法律讲的是证据,你主张任何事实最后都要由证据来证明,所以大家在用车期间应当养成一个保存证据的好习惯。如果你去4S店修车,那么要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和被换下来的废件,以备将来解决纠纷时用;如果你去收费停车场停车,那么要保管好收费票据,一旦车辆出现剐蹭,就可以向停车场主张相关的赔偿。总之,有了证据才能在发生纠纷时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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