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了才知道多有魅力!野马车主总结

  纠错  2011/10/3 22:19:00  纠错 推荐指数:    加入收藏

一个读高科的男人血液里有着野马的奔腾,性格里有着线条的率直,他用红色翻译野性,用黑色解释沉稳。

读商科的小孟怎么都无法让我们把他跟这么野性的车联系在一起,商科的孩子不都是思维缜密,玩弄金钱与人际游戏于鼓掌且冷血无情的吗?怎么会爱上这么热血的车呢?

这台野马是小孟2010年的时候在加拿大买的,当时他本来想买GTR,但是因为需要等很久,于是就选择了野马。当然久等只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小孟小时候曾看过一个电影,叫做《极速60秒》,里面的车就是一台1967年的野马。从那时候起,野马就给小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他却从来没见过。

直到2009年的时候,小孟去了加拿大上学,在学校附近有一个Auto Mall,里面有一台野马,当时小孟都还不知道那就是他儿时钟爱的野马,只是直观的觉得挺好看的,于是就过去问销售了。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野马”,小孟立刻问店员是否能试驾。“我就试了一下,踩了一脚油门,我就再也走不了了。”小孟笑著说。

“就像我的性格和这个车,我是直性子,车是直线条,我不喜欢拐弯抹角,它是大马力跑直线,开弯道就没有意思,所以我跟它的风格很吻合。”小孟就是看准了野马这样的气质,所以依然决定买下了它。

他觉得像野马这样大马力的车,只有你开过了才知道它是多有魅力,有棱有角,很给力,非常适合男人开。他自己又很偏爱红色和黑色,感觉黑色比较稳重,红色比较野性,所以他是非常中意这辆车的。小孟把他的野马形容成自己的女朋友,“每个人对于自己车的理解不一样,我自己买的东西会比较珍惜,别人我都不让他们开我的车,就好像自己的女朋友。方向盘就像她的手,别人开的时候就感觉别人在摸着你女朋友的手,能舒服吗?”说得我们顿时都笑翻了。

现在小孟休息的时候就和“肌肉车联盟”的“盟友们”开着车出去兜风和游玩,用他的话说是“去远郊遛遛车”。他不喜欢束缚,热爱自由的生活,他很满意野马加入他生活的日子,每次看着它棱角分明的外形就让他很骄傲,听着它给油后的轰鸣声就让他很亢奋,只是目前,小孟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北京现在的交通状况,实在让他们家的野马“野”不起来。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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