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该机制规定,凡是满足以下4个条件——1.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2.仅有不超过2000元的车损,且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3.事故各方协商或交警裁定各方都有责;4.事故各方同意采用“互碰自赔”。都可以采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 杭州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其实早在去年11月20日,杭州就已经开始试点“互碰自赔”了,不过之前是要求事故各方必须负同等责任。在实际的理赔过程中,双方负有同等责任的事故微乎其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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