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保险全攻略
四.理赔流程
1、报案
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交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方式有: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定损
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保险公司会视车损状况到现场查勘定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3、票据或凭证
对于较小的单车事故,一般保险公司不会出现场,这时车主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若损失较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索要交警队或居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以及车损照片。
4、索赔资料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修车发票、施工单、材料清单。
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
5、领取理赔款。
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五.拒赔车险状况
有时保险公司会以种种理由搬条款来拒赔,下面是一些常见事例:
1.地震导致的损失不赔
2.精神损失不赔
3.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4.操作不当致损的不赔
5.单独爆胎损失不赔
6.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7.未经定损送修的不赔
8.私下放弃追偿的不赔
9.部分配件被盗的不赔
10.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出险不赔
11.行驶证、驾照、车辆没年检的不赔
12.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1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六.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 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一). 优点
互碰自赔实施后,将大大缩短车主的理赔时间。以往轻微的两车事故,由于涉及到双方不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单证材料等往往需要往返于两家保险公司;而且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标准流程,无责方也要参与事故车的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增加了无责方办理理赔的时间和精力。而采用“互碰自赔“,一旦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省却了中间环节的繁琐。
(二). 适用条件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三). 定损办法
1.如果当事人双方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时,首先是要“就近查勘”。双方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
2.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
(四).索赔材料:
1. 索赔申请书;
2. 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 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 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
5. 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五). 异地出险也适用
在异地出险时,双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应向当地交警报案,由交警参与处理事故。双方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的,就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凭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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